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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丘抽检不合格通报!

    信息发布者:路秀青
    2023-12-10 15:43:31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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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取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盐)、蔬菜制品、淀粉制品5大类食品的153批次样品。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153批次样品中合格样品146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灵丘县众喜豆业营销部经销的标称灵丘峰瑞磨坊生产、标注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3日的苦荞面粉,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测机构为大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二、大同市平城区李存兰食品经销部经销的购进日期为2023年11月7日的宽粉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测机构为大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三、大同市平城区李存兰食品经销部经销的购进日期为2023年11月7日细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测机构为大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四、大同市南郊区聂大女面皮经销部经销的标称大同市新荣区元尚食品加工厂生产、标注生产日期为2023年11月3日的东北(风味)大拉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测机构为大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五、大同市平城区聚盛烤肉店在用的加工日期为2023年10月11日的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测机构为太原海关技术中心。

    六、大同市平城区汉斯啤酒自助烤肉华林店在用的加工日期为2023年10月11日的杯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测机构为太原海关技术中心。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测机构为太原海关技术中心。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产品经销、加工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产品相关信息见附件。

    特此通告。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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