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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育英街道路及管网建设项目
土地房屋征收的通告
为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县城提质扩容,完善县城交通路网格局,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和《灵丘县育英街(迎宾路—文兴路段)建设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县政府决定实施育英街道路及管网建设项目(迎宾路—文兴路段),现将房屋征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育英街(东段)西至迎宾路,东至文兴路,南北各至路中心30米,该范围内的平房、楼房及附属、公建。具体以育英街(东段)建设四至图为准。
二、公布时间
通告公布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23日
征收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7月2日
三、征收方式
房屋征收采取产权置换或货币化补偿的方式进行补偿。补偿价格参照评估机构评估结果确定。
四、房屋征收部门及实施单位
房屋征收部门为灵丘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灵丘县大县城建设指挥部。
五、上述征收范围内所有被认定为非法建筑的一律无偿拆除。
六、在法定期限内未搬迁的,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 制执行。
七、各被征收单位和个人要顾全大局,积极主动配合,确保育英街道路及管网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灵丘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