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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丘高速发生一起事故,太惨了!

    信息发布者:路秀青
    2020-05-19 06:08:33   转载

            2020年4月20日凌晨2点10分,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四大队接到报警称,距离灵丘收费站2公里,三辆半挂货车发生追尾,一名驾驶员被困,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展开事故勘查工作。

           经了解,李某属于无证驾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他为了学习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利用自己家的车趁后半夜冒险驾驶,沿荣乌高速由西向东行驶至荣乌高速1033KM处时,连续与两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李某被困(后了解到李某因左腿腿骨离断被截肢),并且三车不同程度受损,令他没想到的是,就是他这一次错误的决定,令他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治疗费用以及车辆损失高达几十万元。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李某还可能面临保险公司拒赔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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