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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方面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信息发布者:路秀青
    2018-06-06 10:02:37   转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规定 :“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附件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 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二)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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